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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0-03-0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根据市特殊教育中心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市特殊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详见《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呼伦贝尔生源毕业生或具有呼伦贝尔户籍(发布招聘启事前户籍在呼伦贝尔)的人员。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5、身体健康,能胜任特殊教育工作需要,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学历要求、年龄、性别、具体条件等详见《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4年12月1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聘用合同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地点在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海拉尔区诺敏路,成吉思汗广场西侧)。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户口簿、岗位所需相关证明、证件等及报名费、照片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9日至3月13日。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每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交报名费和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共70元。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六)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4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极特殊情况可经招考办公室研究后决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特殊教育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2、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

3、考试地点:设在海拉尔区

4、公共科目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公布。

6、公共科目考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5分;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官 、 西部志愿者 、 三支一扶 大学生及列入政府人事部门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上加8分。

7、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初步人选:各招聘岗位按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2010年3月23日集中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材料等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不符合所填报职位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应聘岗位未形成竞争、无法开考,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采取讲课、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现场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通过资格复审并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到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交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未按照要求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于2010年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公布。

4、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讲课、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现场回答问题占2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5、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6、加权考试总成绩后公布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2010年3月30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并于2010年3月30日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公布。

(一)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在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市人事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市纪检委监察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市人事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8217839

市教育局8217697

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呼伦贝尔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

附:呼伦贝尔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特殊教育中心招考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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