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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通江县卫生局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0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福瑞医生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省、市和《通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0名。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招聘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总名额 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 其他

西医临床 45 32 13

中医(中西医结合) 15 11 4

护理 32 22 10

检验 5 4 1

药学 3 2 1

合计 100 71 29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身体健康。

㈡具体条件

⒈年龄: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男性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4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⒉学历:报考西医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岗位的应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且符合报考执业资格要求的学历;报考检验、药学岗位的应具有该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⒊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⑵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⑶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㈡报名地点:通江县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㈢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凭报到证,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志愿者可分别凭团县委、人事局、组织部证明材料)原件,本人亲笔撰写的应聘申请书1份,本人近期彩色2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

2.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第二条第五款加分规定的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报名时还须提供服务地出具的考核等证明材料(3年合同期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服务满2年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㈣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并按照公告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必须一次性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㈤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2010年1月22日在县政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四、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面试8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五、考试

㈠考试方式: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考生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㈡考试内容:

⒈公共科目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卷面满分100分。

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为一科,满分100分。

⒊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知识,采取评委评分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㈢考试时间:

⒈公共科目笔试:2010年会公示。

六、加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的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七、体检

⒈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名额,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具有执业资格的优先;再相同者,以执业资格或职称高者优先;再次相同者,以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公示:2010年1月27日公示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10年1月29日8:30在县人民政府门口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1月23日9:30-11:30。

⒉专业科目笔试:2010年1月23日14:30-16:30。

⒊技能考核:2010年1月24日9:00。

㈣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㈤计分方式: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40)+技能考核(60)+加分"计算总成绩。其余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40)+专业科目笔试(30)+技能考核(30)+加分"计算总成绩。

㈥公示成绩:

2010年1月25日10:00公示考生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质疑的,可书面申请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17:00,查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加分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的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七、体检

⒈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名额,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具有执业资格的优先;再相同者,以执业资格或职称高者优先;再次相同者,以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公示:2010年1月27日公示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10年1月29日8:30在县人民政府门口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2010年2月1日面向社会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2010年2月5日在县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管理,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3.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4.被聘用的人员在现聘用岗位上工作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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