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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12-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充各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经研究决定,从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录90名中小学教 师,招录工作分三次进行。为保证招录工作顺利实施,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任用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旗实际需求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定岗、公开招考、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每一批考录均坚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旗人民政府成立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录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

(二)旗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联合成立招录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过程监控、投诉受理等工作。

(三)旗教育局成立招录工作考务工作小组,负责聘请专家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加试、讲课、录取等工作。

三、招录人数与岗位

(一)第一批,招录小学教师20名(蒙授12名、汉授8名)。

(二)第二批,招录初中、小学教师50 名。

(三)第三批,招录高中教师20名。

第一批不设具体岗位,第二批具体岗位设置见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招录岗位设置表,第三批招录岗位另行公告。

四、报考条件

(一)第一批

1.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阿旗籍(本人和监护人户籍属阿旗)2002年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

(二)第二批

1.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阿旗籍(本人和监护人户籍属阿旗)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第一批未被录用的2002年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次考试);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仅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4.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2009年10月31日前在阿旗落户的。

(三)第三批

到省级以上师范院校举办的人才招聘会上招聘,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意向书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录用,试用期一年。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可免试录用。

五、招录程序(第三批另行安排)

(一)发布招录信息。

自2009年12月23日起,由教育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和第二批同时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4日8点30分至2010年1月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旗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全日制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户口簿、身份证、定向合同(针对2002年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4.第二批招录报考人员,根据个人志愿,按设定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初中岗位要求专业必须对口,报考小学岗位除音乐、体育、美 术、英语四个专业必须专业对口,其它专业不限。阿旗籍(本人和监护人户籍属阿旗)2002年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必须报考小学岗位。每个招录岗 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学科,由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招录计划和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试。

1、第一批

(1)考试时间:2010年1月18日,上午9:00 11:00

(2)笔试满分100分,设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3)考试科目:初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为一张卷)。

(4)考试地点:天山三中。

2.第二批

A.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月19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分数为:普通专业(指除音体美、计算机专业以外)满分为100分,特殊专业(指音体美、计算机专业)满分为70分。

设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3)笔试内容范围:报考初中教师的,考高中课程内容;报考小学教师的,考初中课程内容。报考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

B.加试

(1)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四个学科考生参加技能加试,其它学科参考人员不需加试。加试满分为30分。

(2)加试时间:2010年月19日,下午14:00 17:00

C.讲课

(1)参加讲课人数与设岗人数的比例为2: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的,依据笔试与加试两项总分,在成绩合格者中确定讲课人员(单项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讲课)。

(2)讲课时间:2010年1月21日。

(3)讲课满分为100分。

(4)讲课内容:由评委从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现行教材中确定讲课内容,参考人员在所确定课题中随机抽取,并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备课、讲课。

D.成绩计算办法。

普通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讲课成绩 40%

特殊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试成绩) 60% 讲课成绩40%

E.考试、讲课、加试地点:天山三中。

(五)体检。体检的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第一批,2002年以前入学的小教大专和中师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被录取者参加岗前培训,结业后,安置岗位。

(二)、第二批,考试成绩公示期满后,达到合格以上并且体检合格者,按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试成绩合格是指笔试、讲课、加试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以上。

(三)、录取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纳入正式编制管理。

(四)、有伪造证件、档案及关键信息和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为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所有考试命题、制卷、阅卷、听课均聘请外地专家进行操作,封闭式管理,由监察小组全程监控。

(二)资格审查、考试结果、考试录用将及时予以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监察组负责受理查询成绩违规违纪举报事宜。

(三)在招录工作过程中,各工作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四)对招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录用的教师,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以提高素质能力为目标的岗前培训(有关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公示期间分别在旗教育局和人事局设立举报电话:

教育局:7232681。

人事局:7232937。

(三)在旗纪委信访办设举报接待室,电话:7232863。

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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