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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肇庆市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市直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9个职位(详见《200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以上人员公开招考。本省外市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报考管理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阅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或肇庆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2009年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考者可在2009年12月12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00)内,持《2009年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办理报名缴费(共5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09年12月16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缴费确认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此次招考的专业是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可在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查询),代码分二、四、六位,分别代表一级、二级、三级目录,形成依次包含关系。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或可依据专业目录的包含关系将个人所学专业归入相应的专业类别,符合职位中专业类别要求的才可以报考该职位。 学历学位 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9日

上午:09:00 10:30综合知识

2、笔试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阅卷评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市人事局职员管理科办理加分申请(请在缴费确认时,同时提交加分申请)。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申请材料由市人事局职员管理科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加分手续。

(二)面试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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