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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11-0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57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职位编号 招聘 岗位 招聘单位 报考条件 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数
01 专职社区工作者 香洲区民政局 1.珠海市户籍; 2.男性; 3.30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凡在香洲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且表现好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比照现有人员待遇: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年终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双薪;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法定假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5
02 1.珠海市户籍; 2.女性; 3.30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凡在香洲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且表现好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13
03 计生指导员 香洲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珠海市香洲区户籍; 2.男性; 3.30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比照现有人员待遇:月收入不低于1700元;年终考核合格的可享受考核奖;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法定假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5
04 1.珠海市香洲区户籍; 2.女性; 3.30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香洲区安置的随军家属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14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和2009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
(三)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香洲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报考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 与原件相符 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
3.报考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格上,另一张贴在准考证上)。
(五)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六)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发放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七)每个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该比例,则按3∶1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八)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2.根据总成绩高低(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职数时,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考核相关事项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
(一)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报考01、02岗位学历条件放宽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的工作鉴定证明。报考04岗位学历、年龄条件放宽的随军家属,还须提供配偶军官证、结婚证及香洲区安置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三)考核结果及体检相关事项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一)批准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纳编手续,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九、其他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香洲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6-2523079(香洲区纪委、香洲区监察局)。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请于2009年11月10-19日工作时间内咨询,咨询电话:0756-2516710(香洲区人事局)。
(六)本简章由香洲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香洲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