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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东省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10-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OO6]2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事局核准,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东营市生源的择业期内(2007-2009年)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限户口和生源地。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非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利津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5日-9日

(二)报名地点

利津县人才市场(欧式商业街南首)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利津人事人才网下载,A4纸打印,网址:rs***.cn[点击查看]),并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定向、委培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11月14日

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地点和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11月1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岗位为专业知识,具体要求见附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型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方面的知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类岗位为专业知识)各占50%.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能低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分(医学类岗位除外)。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和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分组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入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考核,如并列人员都是未就业毕业生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五、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专业是1人的,对应到具体单位;招聘专业2人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由考生自选具体单位。单位确定后,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简章由利津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5623465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009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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