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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服务部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9-27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荔湾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服务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办下属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队伍,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我办拟向社会招聘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荔湾区企业服务部职员2名。

二、职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相关社会工作经验。

(四)具有经济学类或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要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09年9月25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09年9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金升大厦六楼603室)。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2)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知识考试

1、时间:2009年10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公招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地点以公招单位通知为准。

3、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面试

1、时间:2009年10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公招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地点以公招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成绩各自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总成绩,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受奖惩情况,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若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七)公示

组织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人员,在广州荔湾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人事关系统一由荔湾区人才交流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咨询电话:020-81833553。

附件:2009年荔湾区企业服务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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