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温州市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温州市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温州]温州市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8-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温州市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经研究,决定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法律援助工作;

2、具有龙湾区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2、报名地点:龙湾区司法局办公室(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506室),联系电话:86968572。

3、报名办法:参加招聘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是否开考另行研究决定。

4、考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写作(其中议论文一篇,公文一篇),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3天前向区人事劳动局书面告知并确认为放弃面试的,其空缺可在该岗位招考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或确认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部发〔2005〕1号)执行。

7、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考核合格,经公示七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招聘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与区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二○○九年八月七日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办公室

上一条:[鹤壁]中共鹤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专业人才

下一条:[福建]福建省集美区残疾人"福乐家园"工作人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