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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县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8-0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四川米易县公众信息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米易县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米易县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统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为3 :1。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名额

米易县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安防技术员岗位1个。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1年8月11日至1991年8月10日之间出生)之间,具有四川省户籍的男性公民。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电气信息类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09年8月11日至8月12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三)报名地点:米易县人事局。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旧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出具学生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补交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在8月31前提供毕业证,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 本人近期(本年内)二寸免冠彩照3张。

4.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团县委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人事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特岗教师"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报考或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09年8月11日(聘用合同所签订的终止日期为2009年8月11日以前的视为服务期满)。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米易县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公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在报名点领取)。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3.在职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征得现用人单位的同意,报名时应出具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试合格被聘用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4.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六、笔试准考证领取及考试费用缴纳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报考资格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2009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二)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参加笔试的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00元;通过笔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一科。基本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09年8月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分值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曾在米易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已就业的人员,本次招聘考试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4.计分办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5. 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9年8月25日-8月30日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6.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09年8月31日到米易县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09年9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领取地点: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4.面试时间:2009年9月12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70%+面试成绩 30%。

(四)综合成绩的公布。

综合成绩通过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1.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2.考核的组织。考核由米易县公安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二)体检

体检由米易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聘用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人员的管理

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攀枝花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米易县人事局 13882360095

米易县公安局 0812-8190668

监督电话:米易县监察局 0812一8172347

本简章由米易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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