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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6-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人事信息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山东师范大学系山东省省属重点大学,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短缺专业人员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师范大学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拥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建筑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学校成立于1950年,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建校59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全国、山东省的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教兴鲁、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培养单位。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 形成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5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700多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2000余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 200多人。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
  招聘短缺专业、教学急需的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3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招聘的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招聘人员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人事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2009年7月21 日9:00-11:00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相关笔试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期限:2009年6月30日-7月20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8∶30-11∶00。
  2、面试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张榜公布。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3、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聘期为3年,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531-86182259 86180036
  传 真:0531-86180036
  邮 箱:sdnuzhaopin@
  联 系 人:魏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招聘急需短缺专业人员岗位统计表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招聘急需短缺专业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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