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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2009年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09-06-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2009年招聘教师简章7月4日报名

因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教育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嵊州市户籍。

(二)必备条件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依据。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3)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专业一致(不含相关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

2.职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招统考的全日制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

普通中小学(88人):职业高中(9人)幼儿园(14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3.报名办法:全日制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凡考试后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历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教育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优秀毕业生需提供表彰文件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高中招聘的各紧缺专业,教师资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

五、公开招聘办法

1.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招聘专业根据招聘指标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招聘的各专业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比例,酌情核减招聘指标。职业高中招聘的各紧缺专业,允许1:1比例开考。

2.测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思想政治、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金融、经贸、电子商务、电子电工

、旅游、服装设计与工艺、模具、数控、汽修等专业,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知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测试教师基本素质。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职业高中各紧缺专业允许1:1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足60分则直接淘汰。

(3)聘用: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各招聘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如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4)体检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开招聘政策加分

1.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学院)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下属分院(系)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需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七、工作单位(学校)的落实

被聘用对象的工作单位(学校)的落实,在全市教师调动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推出。被聘用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待遇

1.凡聘用对象,参加工作后,5年内不调动,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2.实行一年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一年见习协议,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规定

1.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且毕业后未撤销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等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职校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紧缺专业教师,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应聘者须于2009年7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教体局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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