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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寻甸县200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发布时间:2009-06-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大理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寻甸县200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高中教师紧缺问题,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及《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17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公开招聘29名高中教师(含职业中学)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招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07年以来尚未就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报考寻甸县职业中学专业教师除外。

4、报考英语教师,应具有国家四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学科 学校 语文 英语 数学 物理 生物 化学 地理 历史 政治 建筑规划 合计

寻甸县第一中学 1 1 1 1 1 5

寻甸县第二中学 1 1 2

寻甸县第三中学 2 1 2 1 1 1 8

寻甸县民族中学 1 2 2 1 1 2 1 1 1 12

寻甸县职业中学 2 2

学科合计 3 3 4 1 3 4 3 2 4 2 29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报名表上注明。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按专业岗位统一报名,考生只报专业岗位,不报学校;聘用时考生按高分到低分再选择学校。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寻甸县教育局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命题范围分别按照中学教师(专业)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寻甸县教育局拟出方案,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二)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

(三)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9日至10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程序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和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照公布的岗位进行选岗。成绩并列者,专业分高分者优先。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政发〔2008〕21号《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和《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举报电话:县 监 察 局:2662492

县 教 育 局:2662314

县 人 事 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事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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