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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营口大学园管委会招聘45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6-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营口大学园管委会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营口大学园管委会招聘45名工作人员公告 6月23日至24日报名

为满足营口大学园2009年工作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04〕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市人事局和营口大学园管委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园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共计57人,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营口大学园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教育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09年6月23日至24日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

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持院校出具的推荐信报名,推荐信应写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 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市 人事局会同营口大学园管委会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信,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7月4日上午9:00-11:00。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根据笔试结果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面试

面 试由市人事局和营口大学园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其中信息中心招聘的职位实行专业知识面试,其他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综合分析、信息捕获与联想、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每一面试小组由5人或7人组成,面试前按照每一面试小组不低于考官人选三倍的数量确定备选考官。面试考官考前抽签确定。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顺序考前抽签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报考,可不受招聘计划限制,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由营口大学园管委会组织考核。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事局将会同营口大学园管委会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咨询电话:0417-2998268 0417-2927990

附件:《2009年营口大学园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营口市人事局 营口大学园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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