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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烟台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6-0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烟台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烟台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简章 6月25日前报名
烟台大学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原教育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承先同志担任烟台大学名誉校长。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由山东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任主任。建校24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完善、具有相当办学规模与实力、独具特色、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学校设有21个院系(部),31个研究院所,4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现有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泰山学者"岗位,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审美教育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学校用人渠道,优化学校人才结构,制定此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2009年共招聘教学、科研人员82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岗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五)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人事厅备案后,招聘信息将在本校网站、山东省人事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6月25日;
2、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人事处或相关院系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派遣期内国内院校毕业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本人能力和荣誉的证件。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舞蹈表演)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由学校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带入总成绩。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依据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规定,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直接进行面试。
(五)面试
教学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其它岗位主要采取面谈和答辩的方式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院系组织,采用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手段的能力等。试讲后由专家当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及发展潜力等。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对试讲人员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舞蹈表演)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按《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通过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核批准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人事处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八)公示
经学校批准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泓
联系电话:0535--6902433??
电子信箱:ydrsc@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邮政编码:264005
烟台大学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烟台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