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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古蔺县2009年7月公开招聘村小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泸州人事在线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名村小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事业人员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被解聘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按《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处理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
(4)根据泸市府办发[2008]1号和泸教局发[2008]32号文件有关规定,古蔺县2004年12月清理临代教师以来,未被辞退过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现仍在岗的且县上认可的临代教师,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其以上,其中连续教龄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才能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工作由古蔺县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办理占编聘用手续时的审核三个环节,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7日8:00起至2009年6月14日24:00止。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公告。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资格初审: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古蔺县人事局负责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初审结束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18:00。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并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8日8:00--2009年6月18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0-3190016)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6月29日10:00---7月3日24:00内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写内容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加分政策
(1)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经县级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2分;
(2)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7月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古蔺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股(0830-7233229)。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岗位的招聘名额。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性测验》。
2、考试时间:2009年7月4日8:00-9:30、10:30-12: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09年7月14日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公布。
5、笔试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09年7月15日18:00前直接到古蔺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0830-7233213)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2009年7月20日前通过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参加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2009年7月22日17:00前通过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信息表两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以及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和其他在编在职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
1.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50%+行政能力测试成绩 5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8月3日17:00前在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并列的,再组织面试筛选)。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县人事、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但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古蔺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安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行选择设岗地点(见《古蔺县2009年7月公开招聘村小教师岗位设置表》)。聘用手续完善后,因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的,予以解聘。解聘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非师范考生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蔺县人事局、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33229 0830-7204706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05172


附:古蔺县2009年7月公开招聘村小教师岗位设置表

古蔺县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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