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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海宁市人民医院

职位:2009招聘
发布时间:2009-05-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海宁市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日期:2009-05-27]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作者:王侣乃 [字体:大 中 小]

海宁市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2: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会计或财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宁市户籍或生源。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户口簿(入学时迁往学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合格通知书。当招聘职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3.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招聘职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2时,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不予录用(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4.录用: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宁市人民医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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