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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湖州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用机制。经研究,决定公开考录高校毕业生76名到各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
1、招考本科师范毕业生岗位56名:
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7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音乐(舞蹈)2名、体育8名、美术2名、计算机(信息技术)6名、心理健康1名、小教本科3名(语文、数学、英语各1名)。
2、招考专科师范毕业生(含本科)岗位14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科学2名、社会1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计算机(信息技术)1名。
3、招考职高专业课本科毕业生岗位4名:
印刷制版2名、市场营销1名、动漫1名。
4、招考学前教育毕业生岗位2名。
5、已在招聘会期间被招聘并签约的本科毕业生名额单列。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2009年苍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苍南县户籍,人事关系已挂靠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但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高校(或"211"工程院校)重点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职高专业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5、具备相应或高于任职教师资格(职高专业课教师除外,其他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6、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小教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中教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初中、小学岗位;本科(不含学前教育和小教本科)毕业生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专业对口的应报考相应学科,双专业的可选择其中一个学科,专业不对口的可选择除职高专业课学科外的一个学科。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2009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县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4758543。
2、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底册)、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附加分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等,应届毕业生应另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须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往届毕业生应另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苍南县2009年教师考录报名表》,同时交报考费150元。
四、考录办法
1、笔试:本次招考分本科、专科和学前教育三类同时进行考试,本、专科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卷考试。考试内容分公共知识(50分,学前教育不考)和专业知识(150分,学前教育满分200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学科采用统一试卷;学科专业知识以相应学科初、高中基础知识为主,政史地及社会学科考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各占三分之一),理化生及自然学科考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各占三分之一);小教本科考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考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各种教学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考试时间5月3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本次招考另设附加分:根据苍委发〔2005〕81号文件《关于实施"富民攻坚三年计划"的若干意见》和苍政发〔2004〕309号文件《苍南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的子女加2分(提供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审核表),少数民族毕业生加5分 (提供民宗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根据笔试成绩和附加分得出总分,分本科、专科和学前教育三类,按学科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入围分数线,本科考生在本科批次中没有入围的,可参加同专业专科批次录取(其中政史地、理化生本科毕业生专业知识分数在本科岗位录取时,本学科单科成绩按150分折算,在专科岗位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计算);若总分并列的,一并录用;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收名额的,笔试成绩120分以上作为入围分数线。本次招考录用不设备取人员,凡出现缺额的均不予递补。
3、体检:凡考试入围对象和招聘会期间提前招聘的毕业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允许一次复检机会。
4、说课:经体检合格人员(不含已落实岗位的提前招聘毕业生)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说课考核,主要考察毕业生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育思想等教育教学素质。说课范围:小教本专科为现行小学教材,中教本科为现行高中教材,中教专科和在初中学科中入围的为现行初中教材,学前教育专业为现行幼儿园教材。没有竞争的学科不组织说课。
5、择岗:岗位原则上安排在缺编学校,由教育局先公布缺岗学校的各学科岗位后,录取对象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缺岗学校的岗位(说课成绩并列的按笔试高低顺序择岗)。
五、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县教育局印发的《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见苍南教育网),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对于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的毕业生,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8881000,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4751553,人事局事业科 68881517,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
2、被确定录用的对象,若未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录用后,组织原因未落实到公办学校(幼儿园)任教的,人事关系一律挂靠在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
4、被录用的毕业生,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并于2009年8月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按规定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5、今年未被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可实行人事代理,其档案由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保管,也可转至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保管。
教师考录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顺利进行。
六、本简章解释权在苍南县人事局、苍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