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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园林局、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5-0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包河人事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合肥市包河区园林局、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5月7日至5月13日报名

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包河区园林局、水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区园林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区水务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区园林局招聘园林专业工作人员1名;区水务局招聘水利工程管理类及水利工程设计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水务工程等。

3、年龄均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有2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或有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可放宽到2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7日8:00至2009年5月1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第二天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1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所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的,将取消该岗位,报考费用将通过网上退还给考生。

考生于5月25日至5月27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行政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1:5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所服务单位的证明及在单位服务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

通过面试,了解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编内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个人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2个月,应届毕业生和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事局);

0551-3357428(合肥市包河区园林局);

0551-3357367(合肥市包河区水务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包河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合肥市包河区人事局

合肥市包河区园林局

合肥市包河区水务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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