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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天津)
发布时间:2009-04-27
工作地点:天津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9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年04月27日 阅读:15 次
2009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09年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7 日至5 月11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请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电话告之各用人单位,报考人员须在5月14日前通过电话确认。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报到与资格审查
2009年5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考生到海委办公大楼416室(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报到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英语、计算机和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英语、计算机和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六、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一)专业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英语、计算机、数学、水利基本知识等;专业科目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应考人员参加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上午9:00开始。
考试地点:届时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专业考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结果,各用人单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2名考生作为考核对象,并组织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
八、 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09年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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