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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人事局2009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电视主持人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3
工作地点:天津
信息来源:天津市大港区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大港区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地级广播电视台。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电视播音员1名,电视主持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新闻事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符合职位要求的能力;
(三)男性,本科生26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各级电视台播音与主持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28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28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俱佳,嗓音条件好,具备电视播音与主持基本素质。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电视播音员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电视主持人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三、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大港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初试、复试和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缴费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可到报名点直接报名,也可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齐全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联系方式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要及时与我们联系,否则,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五天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费银行汇款凭证,发快递到天津市大港区广电局办公室(大港区世纪大道187号,邮编300270),信封上注明"电视台应聘";汇款卡号(工商银行):6222020302017125022,朱振华。快递件以签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5日上午8:00开始至3月27日下午5:30结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地点:大港区广电局办公室。报名电话:022-63388810;报名电子邮箱地址:dggbdsjbgs@
所缴费用:报名人员需缴考务费50元。所需材料:本人播音或主持录像DVD光碟一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工作的,单位出具证明;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本人基本情况、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或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时间地点。
(1)2009年4月8日前确定复试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人员中,通过看光盘的方式,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职位与报名人数1:5的比例拟定进入复试人员,如报名人员不足1:5的,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分值为100分。
(2)2009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进行复试阶段笔试。进入复试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写作,试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3)2009年4月12日上午8:00开始进行复试阶段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2009年4月12日下午2:00开始进行复试阶段试镜。应聘人员需参加录像。内容:(1)播报新闻(现场提供稿件);(2)自备一段主持类节目,时间3-5分钟。试镜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试镜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通过复试后,按笔试、面试、试镜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和复试人数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试用阶段。体检、公示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在大港电视台出镜,试播节目。
(五)录取办法。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试各阶段的情况,届时在大港政务网、大港人才网予以公布,考生要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信息,如果长时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应及时拨打电话022-63386349咨询。
三、聘用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本市有关政策办理进津落户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本市和本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5991111(区监察局)
附件一:2009年天津市大港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天津市大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天津市大港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