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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0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和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用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编制数、空编数和拟招聘人数

(一)用人单位: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编制数:2213

(三)在编人员:1401名

(四)空编数:812名

(五)拟聘人员:125名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信息表1:引进人才

岗位-专业-学历或学位-职称-人数-备注

医生-围产医学-硕士以上-高级-1-学术骨干

医生-康复医学-硕士以上-高级-1-学术骨干

医生-临床病理-硕士以上-高级-1-学术骨干

医生-精神卫生-硕士以上-高级-1-学术骨干

医生-中医学-硕士以上-高级-1-学术骨干

管理-会计专业-硕士以上-中级-1-有管理经验

合计----6人-

信息表2:毕业生招聘

岗位-专业-学历或学位-人数

医生-神经病学-博士-4

医生-内科学-硕士以上-8

医生-口腔临床医学-硕士以上-1

医生-临床医学-硕士以上-2

医生-皮肤病与性病学-博士-1

医生-耳鼻咽喉专业-硕士以上-1

临床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硕士以上-1

医生-外科学-硕士以上-8

医生-临床麻醉学-硕士以上-2

医生-妇产科学(超声诊断方向)-硕士以上-1

医生-妇产科学-硕士以上-3

医生-精神病学-硕士以上-1

医生-神经病学-硕士以上-1

医生-中医临床基础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硕士以上-3

医生-药理学-博士-1

医生-儿科学-硕士以上-2

医生-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博士-2

医生-心血管专业-硕士以上-1

医生-临床麻醉专业(疼痛方向)-硕士以上-1

医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硕士以上-1

研究人员-分子生物学-博士-1

管理-行政管理-硕士-1

管理-土木工程-硕士-1

管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硕士-1

管理-临床医学-硕士以上-1

管理-卫生管理-硕士-2

临床护理-护理专业-本科以上-65人

临床护理-护理专业-大学专科-2人

合计---119人

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行政管理人员年龄30岁以下,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正高年龄45岁以下,副高年龄40岁以下。

3、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三、招聘时间与形式

(一)招聘时间:2009年3月23日-4月30日。

1、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31日下午五点。

2、面试及临床操作考试时间另定。

(二)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专业理论、专业技能,面试内容包括所在岗位所需综合素质。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根据招聘人员的岗位要求采用面谈、试讲或实际技术操作等方式。

1、笔试及操作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体检:在面试及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本院卫防科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临床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实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广州市人事局的政策指导及监督下,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面试、专业考核小组(由医院领导、人事、用人部门负责人、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笔试、面试等工作的考核。

(二)招聘纪律

1、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4、试卷的评分做到公平、公正;

5、对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6、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医学院网ww***.cn[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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