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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职位:聘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级干部
发布时间:2009-03-10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人事处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关于公开招聘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级干部的启事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管理人员首次聘期考核后续工作的通知》(人事〔2009〕16号)文件精神,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级管理干部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科长、副科长岗位若干,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细致,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熟悉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和业务,熟练掌握财务常用软件操作,工作经验较为丰富。

(五)应聘科长岗位者,应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副科长岗位应有在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六)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原则上能胜任一个聘期。

(八)各岗位职责详见附表。

(九)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科(中山楼205室)刘佳收,最多可同时竞聘三个岗位。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09年3月9日-2009年3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84113188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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