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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

职位:2009招聘
发布时间:2009-03-02
工作地点:成都
信息来源: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关于市委党校补充专业教研人员有关问题的函(成组函[2005]15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六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校(院)概况:
我校(院)是市委、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校(院)现有教职工270人,教授14人,副教授6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优秀专家1人,市优专家2人,享受市政府津贴专家4人。学校(院)现有内设机构30个。

二、招聘专业、人数:
1、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2人,专业:政治学及相关专业。
2、经济管理教研部:2人,专业: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3、党的建设教研部:1人,专业:党的建设及相关专业。
4、文史教研部:1人,专业:文化学及相关专业。
总计6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对口,理论功底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和潜质,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要求:上述岗位均要求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体检要求。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106号,邮编:610081,邮箱:cdswdxzzrsc@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工作状况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审查原件、交复印件)、两张两寸证件照及联系方式等。
4、联系电话:(028)83375475
5、联系人:向阳老师
6、详情登陆ww***.cn[点击查看]

五、资格审查
由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程序。资格审查结果请登录先进网网站查询(ww***.cn[点击查看]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校(院)招聘教研人员主要采取面试、试讲、现场答辩、外语水平测试、科研能力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1:8以上,超过1:8的可扩大到1:10,超过1:10的先进行初试(含面试、试讲、科研能力考评等),根据初试成绩最多确定10人进入程序。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组织人事处征求学术委员会意见或报考者本人意见后,对相近专业进行合并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面试:由组织人事处和相关教研部对进入程序人员进行面试,确定3人进入下一程序。
(四)试讲及答辩:
听取试讲人员组成:由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院)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教研部主任、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处处长及拟补充教研人员的教研部全体主体班任课教师组成试讲考核小组,一人一票,现场评分。
另设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计时员兼联络员1名,候考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试讲的监督、记分等工作。
撰写试讲方案:根据校(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教研部门拟订的试讲专题,应聘者在1周内准备好完整的试讲方案。
个人陈述:应聘者陈述个人基本情况和完整的教学结构,时间5分钟。
试讲:应聘者就指定的教学内容,根据撰写的教案进行试讲,时间40分钟左右。
答辩:试讲结束后,应聘者根据要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10分钟。
(五)外语水平测试:由国际合作交流部负责组织,现场评分。
(六)科研能力考评:由科研处负责组织,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并将考评结果交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
(七)校(院)学术委员会根据面试、试讲、答辩、外语水平测试、科研能力考核结果等,进行充分讨论,并通过票决的方式,对每个岗位各提出2名拟聘人员的建议名单和理由,由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后,报校委会。
(八)校委会根据学术委员会、组织人事处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研究审核,以票决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组织考察
(一)体检:组织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公务员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二)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不予录取。岗位空缺名额经校委会研究后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和学术委员会建议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一)校委会根据面试、试讲、体检和组织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拟聘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校委会研究同意,由组织人事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并依法终止或解除原单位的聘用合同。
(四)公开招聘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五)对已聘用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校(院)任何时候均有权终止聘用关系,解除聘用合同。
(六)正式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津贴等福利。

九、纪律与监督
(一)按成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该规定的应聘者、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应聘者、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等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028)83375846。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咨询。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成都行政学院 组织人事处
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
200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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