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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02
工作地点:深圳
信息来源:深圳考试中心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9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27 来源: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局等单位决定公开招考一批普通雇员。此次招考的程序依次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办理雇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2人,具体职位参见《2009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09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市内、外户籍2009年应届毕业生; ②市外户籍2007年、2008年毕业暂缓就业的人员; ③ 2008年3月1日之后毕业的留学生。 (2)以下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 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无论是否已就业); ②市外户籍2007年、2008年毕业且已就业的人员; ③ 2008年2月28日之前毕业的留学生。 (3)以下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 2007年、2008年毕业的深圳户籍(含龙岗、宝安、光明新区户籍,也包含深圳生源、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就业);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注意:市外户籍人员报考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只允许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均截止至2009年2月28日);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2005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福田会堂三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内,福民路与益田路交汇处西南角,公交线路:K113、103B、202、212、219、231、241、28、305、33、34、63、15、303、372到"福田区委"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成绩,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方法: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及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2、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2,由考生下载后自行填写)、身份证、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①深圳院校和深圳生源2008年毕业暂缓就业关系挂靠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可以不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毕业生介绍信(由深圳市人事局开具);上述人员档案关系还在学校的,仍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 ②2008、2009届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社会人员: 报名表(见附件2,由考生下载后自行填写)、身份证(或户籍本)、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一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2)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在420分以上的成绩单;在母语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职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 (3)归国留学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归国留学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雇)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雇)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带齐所须提供的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是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最终以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 ww***.cn[点击查看]查询)。 (二)笔试时间: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考生须凭身份证与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组织:笔试由福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福田区人事局统一划定。 (五)笔试成绩公布: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00以后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六、面试 各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由福田区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与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数,B代表该职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进入体检人数。 1.A 3B,则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职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各职位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当天下午18:00以后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体检时间及地点一并公布。 (三)体检组织。体检由福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雇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经福田区人事局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雇资格。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雇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手续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法规关于雇用的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福田区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审核审批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将由福田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考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考相关资历及年龄要求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09年2月28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合格)。最高年龄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25周岁是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7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4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四)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五)本公告由福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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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0902辅助雇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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