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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职位:中文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师
发布时间:2009-02-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央民族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招聘
发布日期:2009-2-19 已读:1次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是一所由省政府和省军区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提升办学层次,2000年9月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成立了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学区,系全额拨款省直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3名专业教学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研能力;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一)、中文教师1名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二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岗位(二)、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师2名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高等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人到我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相片2张。 (2)毕业证(含学位证)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4)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5)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8日- 3月4日 学校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政治处或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政治处(邮编:350007)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124850,13625046027 (二)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核发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参加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校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 1、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应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到3倍以上方可开考。 2、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及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之后组织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评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测评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师德修养、个人能力、语言表达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 5、考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核。 6、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试时间: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 FJKL. GOV. CN)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来源: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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