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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职位:工会理论教师
发布时间:2009-02-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央民族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招聘

发布日期:2009-2-19 已读:1次

因我校教学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报经省总工会和省人事厅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理论专职教师。 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名额:1、招聘岗位:工会理论教师2、招聘名额:2名 三、公开招聘基本条件:1、热爱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有从事工会理论教学的愿望和志向。2、学历:全日制大学(文史哲、经济管理、法律等专业)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学历。3、年龄及身体:年龄一般要求在23-28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30岁,身体健康。4、政治思想及业务能力: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功力,能熟练地操作电脑。5、中共党员、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及电脑等级证或有从教经验者优先。6、应聘者一般为未婚,已婚者学校不负责配偶调动及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3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2、由我校人事科负责受理报名。应聘者应向学校人事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研究成果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个人详细的业务工作经历简介;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也可将上述资料函寄至我校人事科,我校对应聘材料的初审合格后,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我校发给应试准考证。(二)考试安排1、招聘采取笔试(理论考试占40%;撰写论文占60%)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总分的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人选参加试讲。2、笔试和试讲由我校组织。评委由省总工会人事处和我校共同组成。 3、笔试时间及地点:(1)笔试时间:2009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时。(2)笔试地点: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乘134路、702路、802路公共汽车到省保险学院站)。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4、试讲时间及地点:考试评分结束后,由我校通知本人到学校试讲。 5、考试、试讲合格者,由学校张榜公布或通知本人。 五、组织体检试讲结束后,按笔试、试讲成绩各占有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或《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则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组织考察学校对拟定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招聘结果公示、审批及聘用 经考试、试讲、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选,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后,公示招聘结果一周。学校写出报告,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选考察成绩、体检表等材料上报省总工会人事处审核,并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报省总人事处和省人事厅审批。  经省人事厅审批后,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由学校和应聘者协商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在聘期内工资报酬、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在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5632495 传真机号码:0731-5632495联系人: 胡晓(手机:13974960726) 李敏(手机:13974970206)学校邮政编码:410114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路1072号

来源: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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