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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08年人才引进计划


发布时间:2009-01-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湖南商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湖南商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文、法、理、工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06年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和20个科研机构以及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北津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在校学生达16000余人。

  学校遵循"厚德、博学、精明、自强"的校训,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坚持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面向28个省市招生,培养了近4万名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4%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学院对外交流日益广泛,已与荷兰、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的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快我校学科建设步伐,特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08年人才引进计划

湖南商学院2008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

单位计划数岗位安排专 业引进要求(职称、学历及其他要求)

经济与贸易学院(2人) 2 专任教师 政治经济学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专任教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任教师 电子商务 博士或教授(有工科背景)

财政金融学院(2人) 1 专任教师 财政学 博士或教授

1 专任教师 保险学

信息学院 (2人) 1 专任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或教授

1 专任教师 计算数学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计算机与电子工程学院(1) 1 专任教师 电子技术和控制 教授

工商管理学院(4人) 2 专任教师 物流管理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 专任教师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 专任教师 市场营销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专任教师 工商管理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法学院(1人) 1 专任教师 民商法 教授或博士

旅游管理学院(1人) 1 专任教师 经济管理 教授或博士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1人) 1 专任教师 思想政治及相关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专任教师 哲学及相关专业

经济与管理综合模拟实践教学中心(2人) 1 专任教师 财政学、金融学 30岁以下的硕士及以上,男性

1 专任教师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

体育教研部 (1人) 1 专任教师 体育教育 30岁以下的硕士,女性

公共管理学院(4人) 1 专任教师 管理学﹑行政学及相关专业 教授

1 专任教师 社会学﹑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

1 专任教师 管理学﹑行政学及相关专业 教授或博士、要求男性

1 专任教师 社会学﹑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

会计学院 (4人) 1 专任教师 会计学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 专任教师 财务管理专业(资产评估方向)

1 专任教师 审计学专业

1 专任教师 电算会计方向 教授或博士

设计艺术学院(2人) 1 专任教师 广告学 博士,男性

1 专任教师 动画 35岁以下的硕士、中级以上职称,男性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人) 2 专任教师 传播学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外国语学院 (6人) 3 公共外语部专任教师 英语 教授或博士

3 英语专业系专任教师 英语 硕士以上、高级职称,男性

日、法、韩语专业

经济与贸易发展研究院(2人) 1 科研 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1 科研 经济史、经济思想史

国际交流处 (2人) 2 对外交流 英语 30岁以下的硕士、英语专业八级

合 计39

注:教务、行政人员及其他所需人员原则上校内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教授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

3、经考核具有履行教学科研或学科建设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学科带头人年龄5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博士和副教授年龄40岁以下。

三、基本待遇

1、具有教授职称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和住房补贴8万元,凭票报销科研经费2万元和5000元电脑一台;

2、具有博士学位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和住房补贴8万元,凭票报销科研经费2万元和5000元电脑一台;

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教授引进待遇基础上,另加引进费5万元。

四、优秀人才引进待遇

优秀人才的条件:近两年在国家级核心刊物(CSSCI)发表论文3篇以上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

(1)近两年已获国家科研和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两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特殊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50岁以下):引进费50万元。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40岁以下):引进费35万元。

(3)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直接向湖南商学院人事处提供如下材料:(1)个人简历;(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3)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并附上科研成果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3篇代表作全文复印件。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商学院人事处(410205)

联系电话:(0731)8688150

联 系 人:谢老师 黄老师

  E - mail:hhq0201@

网 址: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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