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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09年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河北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做好2009年我校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工作,根据《河北大学接收优秀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接收毕业生聘用制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

2、优先考虑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新建专业的师资缺口。

3、接收毕业生除强调其专业、学历背景与综合素质,注重教学与科研能力,保证专业对口外,还要考虑男女比例的协调。

4、接收硕士研究生均实行聘用制。

5、接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其硕士及原本科毕业院校均为教育部直属211重点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组织程序

1、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接收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考核组长的基层考核小组,小组名单于4月15日前报人事处(名单格式点击下载)。

2、招聘报名

要加大宣传的广度与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积极性,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优秀毕业生,积极做好应聘材料的接收与审核工作。

应聘毕业生携带经认定的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表、国家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毕业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等材料到各用人单位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4月18日。

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应聘人员以及应聘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初审、初选。

3、考核初选

各单位要对拟接收毕业生的专业与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坚持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质量。在学校批准的计划内按照《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考核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选拔毕业生。

对拟初选的毕业生,各用人单位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填写《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考核表》"接收单位考核情况"一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学校审批。

审核、初选时间:4月21-25日。

4、材料上报

基层接收毕业生考核小组名单、初选人员应聘材料(均要与原件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考核表》、《初选人员信息认证表》、《初选人员信息统计表》,4月28日前由拟接收单位汇总报教务处。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6、学校考核

体检合格者参加学校考核,由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三、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附:

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初选人员推荐办法

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表

河北大学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考核表

初选人员信息认证表

初选人员信息统计表

河北大学人事处

200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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