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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职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08-12-16
工作地点:武汉
信息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招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结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8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条件

1.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共党员;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时间截止日:2009年7月1日)。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表现良好,工作务实。

3.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愿意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原则上四年以上)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了解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与法规;熟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者统一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思政办(南湖校区文潭楼一楼107室)报名,可现场报名,也可信件报名。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获各种奖励、通过的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以及各种相关证明材料。

3.已取得的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及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的推荐意见 (加盖公章有效) 。

(三)报名截至时间:2008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政办)

邮编:430073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940

(五)特别说明:报名者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完整的报名材料以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凡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单位。

三、选拔程序

辅导员招录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

1.初试为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为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3.见习。经考核,拟录人员需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有关单位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4.录用。经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合格人员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招录报名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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