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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04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08-12-04 来源: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是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的中等职业学校。是由原广州财政学校、广州市经贸中专学校、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学校开设有财务会计、金融、计算机、电子商务、物流、公共基础等专业,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员(教学行政管理)、教辅人员。另受广州外国语学校委托代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待其学校筹办后再调入该校。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条件要求1、教师岗位(共5个)类别人数应聘条件
财务会计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有3年及以上中职学校财务会计专业教学经验及中职学校班主任经验。
计算机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职学校计算机专业教学经验及中职学校班主任经验。
数学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具有中职学校数学专业教学经验及中职学校班主任经验,年龄28周岁以下。
2、职员(教学行政管理)岗位(共7个)
类别人数应聘条件
组织人事科 职员 2 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组织人事工作经验,熟悉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计生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工资系统、党务系统等软件。
技能培训 鉴定科职员 2 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熟悉广州市会计类考试相关组织工作,熟练操作及维护广州市会计类考试报名系统及考试系统或专业证书等报考及管理系统,并具备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及普通话二乙以上合格证,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招生就业指导科职员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具有中职学校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经验。
财务科会计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3年以上中职学校财务工作经验。
总务科职员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具有3年以上中职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经验。
3、教辅岗位(共1个)
类别人数应聘条件
实验人员 (网络工程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广州市户口,具有网络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熟悉中职学校网络信息化工作,能管理与维护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学平台、英语语音学习室,计算机实验室,具有3年以上中职学校网络管理、计算机维护工作经验。
4、广州外国语学校委托招聘岗位(共3个)
类别人数应聘条件
人事职员 1 1、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中学人事工作经验,懂英语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会计、出纳 2 1、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从事学校会计、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的上述条件要求外: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的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广州市外户口,须为未婚人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广州市外户口,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英语四级以上(教辅岗位、教学管理岗位除外);普通话二乙以上;
(3)优秀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优先;
(4)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以上。其它岗位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从业或执业资格。
(7)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如被录用,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方可享受本人被聘职称的待遇。如未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则暂不能享受相应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办公楼1号楼阶(2)室(广州市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原广州财政学校),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3)应交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相关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简历、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贴照片)、身份证、职称证、计生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并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二张。(注:面试时带齐以上相关材料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包括面谈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试教或说课)组成。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②笔试的方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教辅人员及职员不用试教)。
①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②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1)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2)面谈、试讲时间:2008年12月21日—25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场: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原广州财政学校内)
4、体检: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50%,需复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负。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83591013
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校园展示区。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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