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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学院
职位:200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10-1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事厅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山东经济学院坐落在以"泉城"闻名海内外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现有两个校区。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学校已成为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在职人员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方案经省人事厅备案后,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学校校园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主要材料:个人简介、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介(包括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情况、获奖情况等)电子版发送到我处邮箱:sdiersc@ 。待笔试通过后,面试前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0月30日。
(三)资格审查。人事处和相关院(系)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方向、科研水平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
(四)笔试。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内容包括英语和岗位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对应聘需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原则上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应聘高级岗位人员按审查合格的实有人数进行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专业性质不同,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六)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经济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电子信箱:sdiersc@
联系电话:0531-88525203
联 系 人:耿老师
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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