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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职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8
工作地点:南京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事厅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8-10-08 14:58:03 浏览次数:9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民政系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全额拨款)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办公室(扬州市五台山路2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1)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精神科相关知识。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2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2确定的面试人数限制。

  笔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按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一定方式提前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207254
  联系人:陈健葵、赵玉华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590616
  联系人:孙青

附件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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