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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职位:2008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高技能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1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青岛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高技能人才简章

发布日期:2008-9-10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文件精神、国家示范院校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2008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高技能人才3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及其他条件,详见《2008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高技能人才需求表》(附件1);   3.身体健康;   4、对已婚应聘者,要求其家庭现居住地为山东省;对未婚应聘者,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不限。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请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请将数码照片粘贴到表中)(附件2),发至招聘邮箱zp@;或直接到我学院西苑校区人事处(青岛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69号 11号楼311房间)现场报名(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网上查询: 2008年10月16 日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查看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发放和下阶段工作安排等事宜。   三、考试、考核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是2008年10月20日。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在划定的分数线以上,进入技能测试和说课答辩程序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按4:1的比例确定,因招聘专业均系紧缺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不成4: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笔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需出示身份证并交纳40元报名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2008年10月20日笔试结束时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交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以及反映本人科研、发明、应用技术开发、教学成果等专业水平、职业技术能力和企业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交4张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3.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宜将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分三个部分:技能测试、说课答辩和综合素质测试,不指定教材。   (1)对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同第三条第2款中所述。   (2)实训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不参加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教师(除实训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答辩和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说课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说课答辩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专业测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交纳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5.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核合格者,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要求组织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录用。     体检时需携带的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五、聘用审批   1.公示上报。在体检后一周内,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上报市人事局批准。   2.聘用签约。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咨询电话和网址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0532-86105537 0532-86105538            0532-86105232   市人事局监督电话:0532-85911272                                        网址:青岛人事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ww***.cn[点击查看]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邮箱:zp@   附件   1: 2008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高技能人才需求表   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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