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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教育系统

职位:2008年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安徽省和县教育教育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9 23:54:31 阅读次数:289

为了补充我县教育系统师资,经县政府决定,今年,对我县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公开竞争,择优推荐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原则 1、根据今年确定的各学科就业指标,对我县2006~2008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毕业生"实行考试(已签约的除外),按照各学科的考试成绩排名(含并列),择优推荐就业。就业去向是到缺编的农村中小学任教。 2、中学缺编进人必须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推荐就业对象,先根据中学的学科需求,补充紧缺,剩余的到小学任教;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师各专业毕业生,一律到小学任教。具体采取"根据各学校各学科就业指标,按毕业生个人就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落实就业学校"的方式进行。 3、对应届"省级双优生"加5分、硕士研究生加10分、烈士子女政策照顾加20分,加分后成绩参加本学科排序竞争。 二、指标 推荐就业总指标及各学科分解指标如下: 专业 人数 合 计 大 专 及 以 上 毕 业 生 中 师












计算机 教育 技术



化学 生物























小教 初教 等(文) 小教 初教 等(理)

就业 指标 159
17

17

42
5
6
1
4

3

3

5

6

8
30 10
2

注:报名人数达不到就业指标3倍的学科(地理为2倍),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就业指标。

三、对象

1、本县籍2006~2008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师范类毕业生。

2、本县籍2006~2008届未就业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四、条件

1、具有经省教育厅验印的、推荐来和县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安徽省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师毕业证书;

3、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毕业生档案。

五、考试内容

1、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考高中知识: 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七个专业,考所学学科; ②政史在政治、历史两个专业中选考一科;化学与生物两个专业均考化学;③综合文科在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四个专业中选考一科;综合理科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专业中选考一科;④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四个专业,文科的考语文、理科的考数学、英语科的考英语;⑤计算机教育、教育技术两个专业,考计算机理论知识;⑥音乐、体育、美术(含初教、小教的音乐、体育、美术)三个专业,考本专业的理论知识;⑦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以及人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专业,参加"初等教育(文)、(理)科"竞争。

2、中师毕业生考初中知识:(语文、数学合卷,分值各占一半)。

六、程序及规定

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工作在县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参与全过程监督。

1、办理报名手续,政审及资格审查。

2、出卷制卷,组织考试,改卷登分。

3、将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和拟推荐就业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4、组织"拟推荐就业人选"填报就业志愿。

5、根据事先确定的各单位各学科就业指标,按照"拟推荐就业人选"的学科考试名次和就业志愿,依次将"推荐就业人选"分别落实到具体学校。

6、举办"供需见面会",用人学校与就业的毕业生签定就业聘用合同。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分别给予办理就业聘用手续。

7、几项具体操作规定:①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查分的,须在公示期内的第1、2两天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②确定就业的毕业生,如有不服从的,视为放弃当年就业机会,按该学科名次一次性替补;③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已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各单位就业指标不变、中学学科不变的前提下,由双方毕业生提出申请、双方用人学校同意后,经批准的,可相互对调就业单位。对调手续必须在"供需见面会"的当天完成。

七、报名手续及有关时间、地点

1、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近期 1 寸照片 2 张,非师范类毕业生另带《教师资格证书》。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交纳考试费45元。

2、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5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财苑大厦四楼)。

3、发放《准考证》:8月17日,地点:和县三中(多功能厅)。

4、考试时间:8月18日,考试地点:和县三中。

5、填报就业志愿时间:8月24日,地点:和县三中(多功能厅)。

6、"供需见面会"时间:8月26日,地点:和县三中(多功能厅)。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事局

和县监察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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