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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台湾同胞接待站
职位:录用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08-07-0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金华市台湾同胞接待站录用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金华市台湾同胞接待站是金华市台办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接待来金的台胞;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赴台交流考察提供服务等。现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向社会公开招考管理人员1名。具体招考事项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对台工作,有较强的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
2、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汉语言文学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
4、专业问题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5、户籍:具有金华市区户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在金华市人才市场(金华市政府南对面,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公共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公共知识科目30%、专业知识科目30%、面试40%计入总分。
1、笔试。报名人数多于录用人数的3倍进入笔试,公共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08年版),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专业知识考试为:涉台知识。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
3、笔试时间:2008年8月17日。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考单位公示一周,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9-2469528)
金华市台办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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