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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教育系统
职位: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义乌教育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小学教师20名,具体为:语文3名,数学2名,科学2名,信息技术2名,英语2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
2、幼儿教师30名,其中城区幼儿教师20名,佛堂等非城区镇、街所在地幼儿教师10名。城区与佛堂等非城区镇、街幼儿教师实行分开报名,单独录取。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的学科,按比例缩减该学科的录用名额。
二、报考条件
小学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工作服从安排,志愿到山区、农村小学任教;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义乌户籍或属义乌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4、非应届毕业生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具有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按所学方向确定报考学科)。
幼儿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义乌户籍或属义乌生源的应届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工作服从安排;
3、非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前教育中专或音乐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非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学历证书、户籍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止。
教育系统辞职、辞退人员及外县(市)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谢绝报考。
三、报名
1、时间:2008年5月19日 5月21日;
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江东街道办事处10楼)。
2、报名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合同证明。
3、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及义乌教育网公布。
四、招考程序与办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和40%计入考核总分。
1、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幼儿教师分块)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评委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
3、体检: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及参加面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政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录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录用
1、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拟录用的小学教师志愿到农村小学任教10年以上的,拟录用的佛堂等镇、街幼儿教师志愿到非城区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的,办理录用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08年7月31日止未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教师任职资格的不予录用。
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录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2、正式录用手续在2008年8月办理。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具体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义乌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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