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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
职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9
工作地点:深圳
信息来源:深圳考试中心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计划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聘普通雇员207名,包括:
(一)福田区卫生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雇员180名,其中:
1、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招聘社康中心雇员108名(其中社会人员职位86名,应届毕业生职位22名);
2、面向福田区户籍人员招聘社康中心雇员72名。
具体职位见附件1:《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社康中心雇员职位表》。
(二)面向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招聘福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雇员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2:《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所雇员职位表》。
(三)面向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招聘福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医疗类雇员(中小学校医)2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3: 《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医疗类雇员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
(1)市内户籍社会人员;
(2)2008年全国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的留学生、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2007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3年且目前仍在聘的临聘人员;
(4)2007年12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并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
2、下列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福田区户籍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
(1)福田区户籍社会人员;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3年且目前仍在聘的非福田区(含市外)户籍人员;
(3)2007年12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福田区户籍(蓝印户籍除外)或配偶属驻福田区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并符合职位条件的非福田区(含市外)户籍人员。
3、下列人员可以报考福田区教育系统医疗类雇员、福田区卫生监督所雇员职位:
(1)市内户籍社会人员;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3年且目前仍在聘的市外户籍人员;
(3)2007年12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并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外户籍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的留学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2)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2007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既可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也可报考社会人员职位;
(3)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
报考护理职位的,本市户籍人员须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以上),按市内户籍报考的市外户籍临聘人员须为全日制医药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除护理以外的其他职位的,本市户籍人员须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以上),按市内户籍报考的市外户籍临聘人员须为全日制医药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面向福田区户籍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
报考护理职位的,福田区户籍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医药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按福田区户籍报考的非福田区(含市外)户籍临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医药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除护理以外的其他职位的,福田区户籍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按福田区户籍报考的非福田区(含市外)户籍临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医药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福田区教育系统医疗类雇员职位、福田区卫生监督所雇员职位:
本市户籍人员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按市内户籍报考的市外户籍临聘人员须为全日制医药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以及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新增专业(可在国家教育部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的专业一致。如职位要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若考生大专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本科的学历为"口腔医学",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1)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福田区卫生监督所雇员、福田区教育系统医疗类雇员职位的,初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或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报考面向福田区户籍人员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的,初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或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最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市内户籍人员(不含夫妻分居按市内户籍报考的人员),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不受报考职位具体年龄条件的限制。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是指195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6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6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对报考相关资格的要求
(1)报考社康中心雇员临床、中医职位的,市外户籍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市内户籍人员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报考社康中心雇员护理职位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2008年应届毕业生、2008年毕业的留学生、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2007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报考除临床、中医、护理职位以外的社康中心雇员职位的社会人员,可不受上述(1)、(2)条所列资格条件的限制。
(4)报考福田区教育系统医疗类雇员职位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
6、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临聘时间的计算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内不同单位的相同岗位临聘的,其临聘时间可以累计;
(2)临聘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须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市内户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聘临聘人员,可不提供临聘时间的证明,但须提供在聘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09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市外户籍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定向、委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及公示、办理雇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7日16:00至2008年5月12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ne***.cn[点击查看])查询。
请考生于2008年5月15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三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相关知识,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星期六)晚上19:30~21:30。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查询。
4、笔试组织
笔试由福田区人事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福田区人事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人事局统一划定。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8年5月22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时间待定。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方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4、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户籍本(深圳户籍者提供,市外户籍者可不提供);
(4)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一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
(5)资格证书(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者提供);
(6)在聘及聘用时间证明(福田区卫生系统临聘人员提供);
(7)拟雇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现场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
(8)证明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最终以市、区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给面试成绩回执。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数,B代表该职位拟雇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进入体检人数。
1、A 3B,则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职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雇用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福田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雇资格。
3、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区人事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雇用资格。
(八)公示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雇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雇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审核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学历要求职位的年龄可在职位要求基础上放宽1周岁,六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则可放宽2周岁。
(二)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将由福田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职位表中工作经验及年龄的计算均截至2008年4月30日。
(四)拟雇人员须统一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根据其本人专业及资历情况安排到下属单位的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雇用。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入围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保证能够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拟雇资格。
(六)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及福田区相关规定。
(七)本公告由福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社康中心雇员职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所雇员职位表
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医疗类雇员职位表
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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