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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职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4-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事厅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所属栏目:招聘单位 加入时间:2008-4-29  阅读次数:444次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是全省建筑业研究门类齐全、科技实力雄厚、技术装备先进、科技人才密集的综合性科研机构。设有十几个研究所和实验室,主要从事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建工材料、化学建材、混凝土外加剂、建筑节能、建设机械等领域的开发应用研究及检测技术服务业务。建有省级科研重点实验室和省级科研中试基地,拥有装备精良、配套齐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实验检测仪器设备。为全省建筑行业服务的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省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建设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设在该院。建院五十年来,先后取得了主要科研成果200多项,有100多项获得国家、部、省级奖励。多年来,该院综合运行绩效一直位居全国建设系统及山东省属科研单位的先进行列。先后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十五'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根据鲁人办发(2008)65号文《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省人事厅批准,编制了我院2008年度招聘简章。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08年度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体检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编制数210 人,空编数13人,拟招聘人数:2008年度4人。均为高层次博士学位人员。
2、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1)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岗位1人,博士后研究生学历,建筑结构材料研究方向。
(2)岩土工程研究岗位2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地基基础、公路岩土工程研究方向。
(3)暖通与空调研究岗位1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建筑节能研究方向。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方式
1、成立由本院人事、纪检和工会代表组成的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招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明海(院长)。
副组长:王守宪(副院长)、于红漫(纪委书记)。
成员:王昭、孙薇。
(二)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请登陆"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于5月30日前连同个人简历寄至我院(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邮编:250031)。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聘者按我院招聘简章,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本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此次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省人事厅批准,由本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其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研究方向、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因素,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5月6日-5月30日。
报名方式: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寄至院人力资源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在报名结束后20日内完成。
面试地点: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综合管理处(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联系人:孙薇,联系电话:0531-85595178
四、考核体检
按照考核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工作由院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7至15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根据招聘工作的进展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院纪检、工会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招聘信息发布: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2008年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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