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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个旧市
职位: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4-2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红河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个旧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个旧市人事局 文章来源: 本站收集 阅读次数: 1785 更新时间: 2008-4-22 截至时间:2008-5-11
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个旧市委、市政府同意,州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并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2、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个旧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报考教师岗位的符合《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报考其他岗位的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条件; 4、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参与过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地点:个旧市人民小学(金湖西路398号)。 (二)报名时间:2008年5月10日至11日,二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在校生持学校出具载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学历层次、专业等的相关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五分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及代码)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只能由本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在报名时,需向报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在考试时使用与所提交的证件相同的名字。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专人,按照所报考岗位和其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必须保证所出具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若弄虚作假,对隐瞒与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五、笔试组织的方式、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报考的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内容及时间 1、教师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及"编写教案"。 2、医疗卫生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及"医疗卫生基础知识"。 3、其余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 4、"公共基础知识"指导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个旧市人才市场有售,联系电话:0873-2124227、2164860)。 "编写教案"指导用书为各学科层次教材。 "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指导用书为《云南省医师三基三严训练试题集》(个旧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售,联系电话:0873-2124285)。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5月14日、15日上午 8:30- 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原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若现用名与所持证件姓名不符,须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6、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8、笔试成绩于2008年5月23日由市人事局统一在红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布。 六、面试工作的组织、时间及地点(一)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面试由该学校自行组织。 2、由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的实际情况,按教育、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岗位进入面试。 4、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本人毕业证(在校生持学校出具载明学生姓名、性别、学校名称、学历层次、专业等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时间 1、教师面试:考"说课"(按报考学科层次面试)及"综合素质"。 2、其余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要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各单位面试成绩于2008年6月10日前上报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七、成绩公布 1、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个旧一中教师岗位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将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总成绩,并及时上报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人事局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ww***.cn[点击查看])。 2、总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6月20日。 八、体检、考核(政审)和拟录用人员公示 1、体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教师按《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总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实际录用人数进行等额体检。在2008年10月15日前,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教师岗位的,若出现某校岗位无人报名或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体检均不合格时,可从其他同岗位同学科专业、同学历层次中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自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该岗位的录用自然取消。 3、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查阅考生的学籍档案及了解现实表现。 4、进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本人应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所在地、学历认定证明,并在考核(政审)前将个人档案转到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不按时提供者后果自负。 5、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并由市人事局统一在红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和管理办法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到2008年10月15日办理录用手续时,考生本人无法按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并按个政办发﹝2007﹞9号文件规定实行人事代理。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1、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特邀请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对考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准无故不录用。 4、报考者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73-2162806)。 5、在考录期间,可登录红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凡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简章由个旧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个旧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2124227)。 附:2008年个旧事业单位岗位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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