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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业学院
职位:2008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4-1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事厅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山东轻工业学院2008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所属栏目:招聘单位 加入时间:2008-4-17 阅读次数:1107次
山东轻工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山东省轻工业学校升格为山东轻工业学院。2006年,学校整体迁入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学校于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成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2006年成为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45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硕士点(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法学四个学科门类),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现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泰山学者"岗位,5个与企业共建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8个校内研究所。 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聘范围及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共正式党员; ②硕士研究生; ③与我校专业相关的专业方向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法律、心理教育专业方向; ④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热心学生工作。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 (3)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139计划"实施办法》(附后)。 2、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要求 详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3、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公开发布,学校网站也将同步发布。 4、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应聘材料提交到我校人事处。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由用人权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 (2)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简化工作程序直接进入面试)。 5、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对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要求,简化工作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专业知识答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并以招聘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考察内容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等,由学校和各用人单位组成的考察组分别量化打分、定性评价、综合评价。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按实际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科研指标体系打分排序,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出候选人(对学术带头人的确定,重点考虑学科带头人的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党委审批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经面试,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报人事厅备案 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报省人事厅备案。 9、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人事厅备案的人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0、联系方式 (1)应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山东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062 E-mail: rensc@ (2)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杜老师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生处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037
附件: 山东轻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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