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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水产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职位:微生物/分析化学
发布时间:2008-04-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苏州大学就业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宿迁市水产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日期:2008-4-11 8:32:00 阅读次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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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水产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4月15日至20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水产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水产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水产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水产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水产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水产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38569(宿迁市水产局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38570 孙家松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cn[点击查看] 宿迁水产网 rs***.cn[点击查看]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产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附表 市水产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1人 本科及以上 微生物 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分析化学 取得相应学位
公司简要介绍:
不详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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