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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基层公安机关
职位:人民警察
发布时间:2008-03-2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延安市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发布人:glb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7日 阅读次数:503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安 三基 工程建设,加强公安基层队伍建设,充实公安基层警力,根据《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全市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00名,其中女性19名。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至199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视力:矫正视力5.0以上。 6、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大专学历的仅限延安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生源地指参加高考的学校所在地)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8年中央和省级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陕西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3月28日后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考信息: 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 陕西省人事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中国西安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陕西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cn[点击查看]) 延安市人事局网站(sr***.cn[点击查看]) 延安市人事人才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28日至4月3日在延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原延安市公安干校,地址:马家湾,乘2路、19路市农科所站下车。)报名。 2、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够查询到的,网址:ww***.cn[点击查看])、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同一底片); ②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录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③大学专科毕业的需提供户口簿(2007年12月31日之前延安市常住户口)或能够证明生源地在延安的相关材料; ④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调换。报考者填写信息的同时,要做出所报信息真实的承诺。如果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名费按照有关规定100元/人。 5、准考证由考生凭交款票据于4月23日至4月25日到延安市公安局政治部214房间领取,地址:延安市南关街。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统一使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 16:30 申论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08年5月18日后登录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延安市人事局网站、延安市人事人才网站查询。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者,报考本次招考职位的,笔试成绩总分加7分。 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向招录报名机关提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出具的西部志愿者身份证明(证明在西安市红樱路158号团省委开具,联系电话:029 88412005)及考核证明,经审核,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并已进入面试的考生,在公布笔试成绩时注明加分,经公示后确认其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对于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首先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仍然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2、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设置专业科目考试,法医、DNA职位的考试科目为《法医专业基础知识》,其它职位的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在确定面试人员后,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并在网上公布,考试费为50元/人。 3、面试。面试工作由延安市人事局、延安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网上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其中面试与专业科目各占50%)。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体检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延安市人事局、延安市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由延安市人事局、延安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三项以上达标者为合格。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延安市人事局、延安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核考生学习工作成绩、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等现实表现和有关情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 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不予录用。所出现的缺额,按照职位综合排序依次递补,随缺随补。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政审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上公示。 八、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由陕西省人事厅统一印发。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本次招录工作由延安市人事局、延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0911-8215316 监督电话:0911-8215306 附件:延安市2008年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ww***.cn[点击查看])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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