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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职位:2008招聘
发布时间:2008-01-24
工作地点:武汉
信息来源: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以下简称长江水保局)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行使水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能的单列机构,成立于1976年。长江水保局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有关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流域内水资源质量的监测、调查与评价;负责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和向饮用水源区等重要水域排污的监督控制;参与审核流域内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负责取水与采砂许可中的水质与水态环境管理;统一规划流域内水环境监测站网;负责拟定流域水环境监测规程和省界水体质量标准;协调省级水污染纠纷,参与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重大水污染警报;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长江水保局下设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水保所)、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上海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丹江口局四个事业单位,拥有先进的分析测试仪器、内河水环境监测船和移动监测实验室。
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单位为局属事业单位水保所和监测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学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的归国人员;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待遇
公开招聘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长江水保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实施招聘。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1月23日至2008年2月18日。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报考用人单位为水保所的人员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郭茨口金龙路特2号水保所办公楼310报名;凡报考用人单位为监测中心的人员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8号 监测中心办公楼307报名。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局人劳处,由局人劳处提前一周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网络报名:通过登录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报名,并下载填写《长江水保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凡报考用人单位为水保所的人员发送至waterlz518@或chengr@;凡报考用人单位为监测中心的人员发送至liucheng@,并在参加考试的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经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所报考的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资格确认。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综合能力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2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长江水保局考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部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2小时。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前五名参加面试,如果参加笔试的人员少于5人,则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设主考官1人,考官4-6人。面试时可根据情况确定旁听代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45分钟。面试范围、程序及要求参照公务员要求进行。
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
外地应聘人员可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住宿。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考核
考核主要采用相应的方式进一步对被考核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综合能力考试结果,按1:2比例由高至低拟定被考核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08年4月中旬。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应聘者被拟定为考核对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排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五)公示
公示时间定于2008年4月下旬。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用人单位择优提出拟聘初步人选后,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委外网、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经长江委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后,由长江水保局人事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水保所的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郭茨口金龙路特2号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430051)
联系电话: 027-84450115
联 系 人:陈桂荣
2、监测中心的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8号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927455
联 系 人:张梅香 刘成
七、监督单位、电话
公开招聘的监督单位为长江水保局纪委,监督电话:027-82927406,也可直接向长江委人劳局举报,监督电话:027-82828285。
附件一下载
附件二下载
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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