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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职位:2008招聘
发布时间:2008-01-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淮安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市第一人民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2008-1-17 14:40:01

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医疗、教学、科研指导中心。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人事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及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英语六级、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从即日起至2008年1月16日16:00前到院人事科(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或将上述材料寄至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517-84923364(联系人:冯老师),邮编223300。 (二)面试和体检 1、体检和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条件,由医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并按岗位需求,择优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需带齐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面试均合格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考核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调入手续)。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生为一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84907276 淮安市卫生局 83761139 淮安市人事局 83671213 附件:淮安市一院2008年各专业研究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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