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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

职位:法律/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管理/哲学/教育管理
发布时间:2007-12-1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清华大学就业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发布时间:2007-12-17 截止时间:

招聘单位: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

单位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

单位地区:
单位隶属部门: 广东省

单位性质: 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行业: 教育/科研事业

单位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路六路20号

单位邮编: 528403

单位主页: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0760-8889761

单位Email: zsdxbgs@

招聘 信息内容

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中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统战干部等干部人才的学校,是中山市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市委市政府理论研究创新的重要阵地、市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根据我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国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如下:

招聘职位:

法律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社会管理专业、哲学、教育管理专业教师:博士研究生3—5名。

职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及相应学位,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录用需经过本校试教、本省公务员录用程序。

有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规定,提供安家补贴和工资外津贴;

2、人员一经录用,按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有关福利待遇;

3、可申请政府周转房作为住宿。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寄至广东省中山市博爱路六路20号中山市委党校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03,电子邮箱:zsdxbgs@

联系电话:0760-8889761,联系人:盘老师。

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优化我市人才环境而设立的,主要用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拔尖人才管理及人才信息库建设。

(一)使用范围和标准

1、新调入我市落户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

(1)两院院士30万元;

(2)长江学者20万元;

(3)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15万元;

(4)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研究生10万元。

*安家补贴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总额的三分之一,支付期间调离我市的,余额部分不再计发。

2、新调入(受聘)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三年工资外津贴:

(1)两院院士每月3000元;

(2)长江学者每月2000元;

(3)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每月1500元;

(4)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

*津贴逐月发放,每人不超过3年。期间调动、解聘的,停止发放。

3、博士研究生择业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首次来我市择业的,择业期间给予其本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生活补贴逐月发放,落实工作单位后即停止发放。

【打印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2-17】 【访问次数:253】 【关闭】

公司简要介绍:
不详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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