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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职位:汉语言文学/药学
发布时间:2007-12-07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就业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 招聘详情
招聘职位 如下
学历要求 本科
招聘专业 如下
招聘人数 数名
其他要求
一、 招聘学科、专业与职位 1.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职教师 2. 药学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应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2.学历资历条件 应聘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应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或有过该专业教学经历的教师优先。 应聘药学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化学或药学类专业本科、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 三、专业学术水平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学院将在教学科研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及工作平台的支持。 应聘药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承担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试验及天然药化试验的准备工作的能力,包括所需仪器、药品的准备、试剂的配制和检验工作;了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仪器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修理工作;能承担化学与药学的相关专业课程。 有关薪酬待遇:研究生毕业基本工资每月不低于2800元,另外,学院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校补贴。
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或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办公室(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163.com,并注明“(姓名)应聘(职位)”。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 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单位性质 高等学校
所属行业
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经济类型
固定资产
招聘形式
招聘程序
■ 联系方法
联系人 丁老师 、 李老师
电话 020-87065915
传真 020-87065992
Email
主页
邮编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
■ 企业简介
没有附件
公司简要介绍:
不详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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