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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
职位:人民警察
发布时间:2007-10-24
工作地点:南京
信息来源:北大就业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南京市公安局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择优录用。
一、招录计划及招考职位
职位 名称 职位 简介 招考 人数 报考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
市局外事科员 从事外事管理工作 1 本科 越南语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市局外事科员 从事外事管理工作 1 本科 俄 语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考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2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由我市人事局、公安局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实施。
1、报名、考核。通过院校公开发布招录信息,采取自愿报名,通过用人单位进行专业测试及考核,确定初选人员。
2、体能测试、体检。对初选人员,按照江苏省人事厅、公安厅《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由考核选拔小组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招录人数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进行,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参加江苏省人事厅2008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A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申论》(A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政审。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考试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
5、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核材料、政审材料、体检结果,由市人事局、公安局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结果报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备案。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1月20日止。
联系电话:南京市公安局干部处02584420272、84428261。
公司简要介绍:
不详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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