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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州越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22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7年越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07-09-21

为充实越秀区事业单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越秀区简介及招聘岗位

越秀区简介请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查看,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请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 查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2007年8月31日止。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2007年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各职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07年越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9月24日中午12:00至9月29日下午5:00。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日下午5:00。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在职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4.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10月11日中午12:00至10月14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10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50分钟,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基础、时事政治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越秀区信息中心3个职位的考试内容除以上范围外,还包括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性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8的已开考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验证(笔试缺考及笔试成绩为零分者除外),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验证

1.进入资格验证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本人简历,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及材料。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

2.资格验证时间及地点。

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验证。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11号一楼大厅(中山纪念堂对面,市人大东侧)。

3.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还必须对网上填报的报名表以及个人申报的材料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报考职位有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须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再进行面试;否则只参加面试。

5.通过资格验证的人员,其报考职位有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还需现场缴付30元的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6.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网上通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不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3:3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越秀区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七、注意事项

1.体检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3394822

附件:《2007年越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越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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